国立屏东科技大学113学年度第2学期征聘「专任教师」公告(农企系)
(自114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3年9月3日
■征聘单位:农企业管理系
■征聘职称:助理教授(含)以上
■名额:1名
■一般资格条件:具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相关系所博士学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者。
■专长领域或特殊资格条件(含研究着作要求):
1.具备农业相关专长领域者,以农业智慧生产技术尤佳。
2.具备农企业相关业界1年以上全职实务经验、良好产业关系、及能全英文授课与指导外籍学生专题、论文之研究与写作者尤佳。
3.具备国际交流经验,并且曾执行跨国研究计画者尤佳。
4.检具履历、修课成绩(含大学、硕士、博士)、近5年着作与研究计画案目录、未来5年研究发展方向或构想、曾任教科目与可任教科目。
■Department:Department of Agribusiness Management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or 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Ph.D. degre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a relevant field is required, or experience a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r above) with an official certificat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The candidates with expertise in agriculture, particularly in smart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technologies, are preferred.
2.Preference will be given to candidates who have more than 1 year of full-time working experience in agribusiness and are able to teach and supervise special projects and theses in English.
3.Candidates with experience in international exchange programs and transnational projects will be encouraged.
4.Doctoral degree diploma, curriculum vitae, transcripts of bachelor, master, and doctoral degrees, teaching experience and intended teaching courses, professional achievement and service in the last five years, and the research plan in the next five years are 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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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以上应征之「一般资格条件」及「专长领域或特殊资格条件(含研究着作要求)」,须于公告截止日前(113年9月16日)已具有博士学位或教育部核颁助理教授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佐证资料。
二、依「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新聘专任教师如教授专业或技术科目者,应具备一年以上与任教领域相关之业界实务工作经验之「专长领域或特殊资格条件」中有关「实务工作经验」之审核,本校将依教育部订定公布「技专校院专业科目或技术科目之教师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认定标准」规定办理。
三、报名期间︰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16日止截止收件。
四、报名方式︰一律采书面方式报名,收件至报名截止日止。
(一)邮寄方式报名:以邮戳为凭,请寄送至91201屏东县内埔乡老埤村学府路1号,国立屏东科技大学人事室收。
(二)亲送方式报名:以本校人事室「职缺收件章」收件日期为凭,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间亲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楼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员收执,并加盖「职缺收件章」。
※应检附之证件不齐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联络电话︰08-7703202转6112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应征信封右上角请务必注明「应征者姓名」及「应征单位/领域」;符合资格者由征聘单位通知甄试,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复;如未获录取而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请附足额回邮信封以利邮寄。
七、获聘为本校教师后,如学校因教学需要调整教师任教单位时,应无异议接受。
八、报名需缴送表件︰(各征聘单位另有资料需求者,请依其需求办理)
(一)个人基本资料表(请详细注明通讯地址、联络电话、移动电话及电子邮件信箱)。
(二)新聘专任教师应征人员资料简表。
(三)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影本(含教师资格证书影本),毕业学校如系国外学历须为教育部所认可且经我国驻外单位验证有案者,须于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始予采认。
(四)最高学历历年成绩单影本,毕业学校如系国外学历须为教育部所认可且经我国驻外单位验证有案者。
(五)现职工作佐证文件(国外任职证明文件须附中文译本并经我国驻外单位验证)。
(六)检附相关实务工作经验之证明文件影本。(须于公告截止日前之实务工作经验始予采认)
(七)其他有利于聘审之资格证明文件。
(八)国立屏东科技大学个人资料蒐集声明暨同意书。
※※(一 ~ 八)项资料请勿胶封,使用长尾夹固定成册即可※※
九、前述第八项(1、2款)所需之「个人基本资料表」、「新聘专任教师应征人员资料简表」表格,刊登于本校首页(网址:http://www.npust.edu.tw/)点选「征才资讯」及人事室网站首页(网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征才求职,请自行下载相关表格使用;其中有关「新聘专任教师应征人员资料简表」,请另行以E-mail方式迳传送以下相关系、所承办人:
项目 系所 邮件信箱
(一) 农企业管理系 abm@mail.npust.edu.tw
十、请应征者详阅「本校个人资料蒐集声明暨同意书」,确认同意相关事项后签名,并随同履历资料缴件。
十一、获得本校系(所、中心、室)教评会推荐聘任,但未具教育部核颁拟聘任职级之教师资格证书者,请俟系(所、中心、室)电话通知后,备齐「取得送审前一等级教师资格后之专门着作(作品、成就证明及技术报告),含代表着作及参考着作合计至多五件(送审讲师、助理教授资格者,尚得以学位论文代替代表着作,如为国外学历者,请并附修业期间入出境纪录及国外学历送审教师资格修业情形一览表。)」合订本一式五份,并寄送至本校办理外审作业;未依通知时限缴送着作办理外审者,不予聘任。送审后着作恕不退还。
十二、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记报到查访及查阅办法第14条及不适任教育人员之通报与资讯蒐集及查询办法第5条之规定,应申请查阅有无性侵害犯罪或不适任情形之纪录。
十三、依本校专任教师聘任及升等审查办法第8条规定略以,新聘教师应公开甄选,各系拟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应征教师人数未达二人时,应签请原公告延长,若连同第二次延长公告应征教师人数仍未达二人时,应经系教评会重新检视征才专业领域或拟聘职级公告内容之适切性,并签奉校长核定后重新公告之。各次征才公告期间所有应征教师应合并办理,合并后应征教师人数须达二人以上,始得进行初审工作。通过初审人数未达二人,应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间至少二周为原则,已通过初审资格者应予保留。
十四、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下列网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网址http://www.dgpa.gov.tw/点选「事求人」。
(二)本校首页网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点选「求才资讯」。
(三)本校人事室网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点选「最新消息」/「征才求职区」。
(四)台湾就业通网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点选「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国大专教师人才网网址https://tjn.moe.edu.tw/EduJin/点选「职缺讯息」。
(六)国科会网址https://www.nstc.gov.tw/点选「动态资讯」/「求才讯息」。
(详细内容及相关报名表格、如「附加档案」)